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排除性条件如下:一、不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。二、不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。如劳动者自行早退的,不认定为工伤。三、交通事故是由于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导致的,不认定为工伤。
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排除性条件包括哪些
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排除性条件如下:一、不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。二、不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。如劳动者自行早退的,不认定为工伤。三、交通事故是由于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导致的,不认定为工伤。
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排除性条件是什么
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排除性条件如下:一、不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。二、不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。如劳动者自行早退的,不认定为工伤。三、交通事故是由于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导致的,不认定为工伤。
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有什么?
第一,属于上下班的规定时间;第二,属于上下班的必经路线;第三,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;第四,机动车事故。
以上四点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,缺一不可。
还需要注意的是,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,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,一般是社保部门,提出工伤认定申请;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,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、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。
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有可诉性
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诉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三条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、检查、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、鉴定结论,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,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。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、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,并送达当事人。因此,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作为一种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,不具有可诉性。又根据《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第四条,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,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因此,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可诉。
交通事故工伤判定条件是怎样的
(一)认定条件: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,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。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,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、致残、死亡的,应当认为工伤。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:1、上下班的规定时间;2、上下班的必经路线;3、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;4、机动车事故。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,缺一不可。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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